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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关于成立西昌学院法律顾问团的通知


      来源: 时间:2017年06月19日 点击率:  字体:增大 减小打印 】【 关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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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  西 昌 学 院 文 件

          西学院〔2017〕6号

       

  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关于成立西昌学院法律顾问团的通知

        校内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:

        为了全面贯彻“依法治校”办学方针,根据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》(川教〔2015〕28号)和《西昌学院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》(西学院〔2016〕112号)文件精神,学校遵循公开、公正、公平原则,面向社会和全校公开选聘了法律顾问。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西昌学院法律顾问团,其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法治建设科。西昌学院法律顾问团成员如下:

        法律顾问:杨  鸥、佘成红、唐  强、陶际恒、任跃斌

        法律顾问团办公室主任:阮学勇

        法律顾问团办公室工作人员:王  倩

        特此通知

        

        西昌学院

        2017年1月21日

        西昌学院办公室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年1月21日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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